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SR新城(一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6]19号)
爱斯阿尔(沈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SR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的收费标准,以及物业的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管理的“SR新城(一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暂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元收取。
待园区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完善后,再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的收费标准审定。
二、上述住宅小区对外商业网点、门市房和单体车库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按所规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上述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另加收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按沈价发[2004]125号文件规定执行,每月每人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四、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
1.车位出租收费标准,双方协商议定;
2. 临时存车收费标准,白天(早8时至晚8时)每台每小时5.00元;夜间(晚8时至早8时)每台40.00元。
五、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清洁、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