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6]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梧州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重振百年商埠雄风,不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有效发挥金融这个现代经济核心的支持作用,促进梧州经济社会与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协调发展,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诚信金融为核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解决不利于金融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入手,积极推进信用环境、法制环境、中介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政银企沟通平台建设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梧州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梧州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调整优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的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要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业发展及其作用发挥至关重要。一个地区的金融生态状况不仅影响该地区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稳定发展,而且决定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并最终决定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在于对各种经济金融资源的占有和使用。如果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往往能够产生强大的“资金洼地”效应,有利于吸引外地资金大量汇集流入。反之,如果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状况不佳,往往导致金融机构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并引发本地资金大量外流,从而反过来制约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银行2004年发布的《全球商业环境运营报告》认为,对银行等信贷人权利的保护程度,是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以及吸引外资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从根本上说,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服务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