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的重要措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吉发〔2006〕39号)明确规定:“到2007年,完成生态省在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新建的重点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否则环保部门不予验收”。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抓紧抓好自动在线监控工作。
二、要认真抓好在线监控工作的落实
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是污染防治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取得的科学数据是法定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自动在线监控作为流域、区域、行业和企业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指导和服务工作。抓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的分解,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企业和责任人。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重点排污单位是完成自动在线监控工作的法定单位,不安装、不正常运行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是违法行为。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按总量、达标排放是排污单位的法定责任。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工程建设,切实做好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运营工作。
三、要确保完成在线监控工作任务
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责任单位、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优质高效地完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任务。
(一)根据省环保局有关规定,首批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单位享受优惠补助。首批安装单位须在2007年7月30日前,完成安装工作。省、市环保部门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否则,取消环保专项补贴。
(二)各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全市20吨以上锅炉,城市污水处理厂,啤酒、粮食加工、制药、饮料及医疗卫生等行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的酒精、再生纸、味精等行业的现有重点污染源,必须在“十一五”期间按照市环保局的部署和规定的时限,完成安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