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实施基层建设工程,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
25、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实施以“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活动,抓好农村“领头雁”工程,创建一批“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启动远程教育“百村百品”工程,创建“五好”学用示范点100个。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全市各级培训基层党员干部2万人次。抓好村级班子队伍建设,重视培训农村后备干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两项制度,加强对两支队伍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参与新农村建设,新建农村青年中心10个,组织1000人次城市志愿者下乡服务,95%的乡镇建立服务新农村建设志愿者队伍。积极发动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创建30个“五好”妇代会。
26、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乡镇、达标村建设意见,全市20%的乡镇和65%以上的村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村级民主议事制度。着力加强对村级民主决策内容、程序和村级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实施监督,建立和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鼓励农民通过投资、投劳等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7、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制订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培育一批经济发展强劲、经营机制灵活、财务管理民主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进一步落实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支持撤村建居村发展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把已撤村建居的村、土地征用较多的镇中村及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作为重点,新完成60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加强村级资产和财务管理,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
28、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村土地使用权快速、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土地适度集中,全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总面积达140万亩,其中耕地50万亩以上。进一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积极探索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争端解决机制。加强权证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对土地承包权证变动情况的检查。规范征地程序,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村整理试点工作,加强和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盘活存量集体非农建设用地。
29、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村不良债务化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加强乡村债务管理,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