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6]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老年人体育是老龄事业的一个方面,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体群字〔1999〕99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老龄工作的意见》(桂发〔2003〕2号)等文件精神,老年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不断壮大,老年人体育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体育运动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活动正常开展,成绩显著。但从总体上看,我市老年人体育工作还比较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老年人体育组织、活动场地等条件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市老年人口共有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8%,老年人口的迅速增长,给我市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体系,是群众体育事业的重要目标,也是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对于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增强老年人体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