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6]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梧州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梧州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广西企业联合会、广西企业家协会《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劳社发〔2006〕13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为我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二、目标任务
我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切实得到加强。其中,2006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其中,国有企业达到90%以上,非国有企业达到70%以上;2007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2008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组织领导
为推行我市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加强领导,我市成立市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谢迺堂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何小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茂华担任,成员从市政府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建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抽调组成。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茂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县(市、区)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