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启动科技支撑行动“10111”工程。围绕冶金、电力、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2007-2010年,在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半导体照明、建筑节能、新能源应用、工业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等10大节能减排重点技术领域,加快攻克100项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开发推广100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先进实用技术,培育扶持100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着力推进产学研联合和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全面建立我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体系。
(十九)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转化应用。开发高效燃烧监控优化、新型锅炉设计、冶金高炉煤气、石化催化重整烟气、建材窑炉尾气等余热发电或制冷成套工程化技术,攻克燃气轮机吸收式热泵等关键设备制造技术,在冶金、石化、建材行业组织实施一批能量循环利用科技示范项目。加强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以及节能型水泵、风机、电动机等配套装备的开发与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重大科技专项以及与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屋顶、光伏幕墙等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加快染料、农药、医药行业有毒物处理工程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化工、印染、酿造、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废水处理与排放监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加强钢铁、发电、水泥等行业烟气处理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快汽车尾气控制和绿色电源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积极开发工业固体废物、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新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生态循环利用科技示范基地。
(二十)培育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实施“百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计划”,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工程的技术开发与应用体系,着力培育一批研究开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行前列的节能减排产品研发制造示范企业,大力扶持一批能耗和排放指标属省内同行先进、技术经验模式可推广的技术应用示范企业。依托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新建30家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应用、面向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开发。
(二十一)加快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和培育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环境服务产业,推进环保咨询服务和污染治理市场化、设施运行社会化和监测服务网络化,培育污染物减排服务市场,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加快引进和培养节能减排科技人才,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节能环保水平。
六、依法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二)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继续推进我省67户全国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十一五”时期实现节能610万吨标准煤,2007年实现节能125万吨标准煤。组织实施省级“百家企业节能行动”,指导督促年耗能6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26家企业,2007年7月底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十一五”时期实现节能370万吨标准煤,2007年实现节能80万吨标准煤。切实抓好市级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全面落实2576家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责任。突出抓好国控、省控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提高”工程,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部门可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改造或管理、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推广基础管理扎实、技术改造有力、淘汰落后坚决、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的重点耗能排污企业先进经验,着力培育一批能耗排污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开展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达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重点耗能企业要贯彻执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加快环保计量仪器计量检定中心建设,开展污水流量计、在线COD监测仪等环保计量仪器的检定,确保污染减排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