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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鸟岛门票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鸟岛门票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6]58号)


沈阳鸟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鸟岛门票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投资情况,依据《辽宁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辽价发[2005]31号)及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文件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门票
  1.门票价格为每人次30元;
  2.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群体实行免票;
  3.其他优惠政策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
  1.中型客车、面包车5元/台次;
  2.轿车及小型机动车3元/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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