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开展交通物流业发展调研的通知
(浙交[2007]112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2007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厅对发展交通服务业和物流业的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省交通物流业发展调研。现将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详见附件1,并选取在本地区有影响的运输、港口、仓储企业和物流、联运企业填写附件2(每个地市不少于6家)。
二、调研对象:各市交通局(委)和港航、运管部门,部分县交通局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三、调研组成员:调研组由副厅长郑黎明任组长,厅运安处、厅规划处、省港航局、省运管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四、调研时间:7月上、中旬。具体调研日程安排由调研组提前通知。
五、调研方式:座谈交流、现场考察、书面汇报、回收表格。
联系人:厅运安处 李承志,电话(传真):0571-87810924,虚拟网:610054。
附件:1. 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调研提纲
2.调查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调研提纲
一、本辖区交通物流业发展现状。
(一)企业情况:道路水路货运企业、港口企业、物流企业、货运站场(仓储)的数量、规模、结构。
(二)运力、运能情况:货运车、船数量,运力结构,港口吞吐能力。
(三)货运市场、物流中心、港口等主要物流设施的集疏运和多式联运衔接情况。
(四)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情况(提供本地区货运站场、仓库的汇总表、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统计数据)。
(五)企业的物流技术水平:信息化水平、现代物流技术应用情况,仓储、堆场技术情况。
二、本地区发展现代物流业所做的工作
(一)是否制订物流规划(如有,请提供)。
(二)地方政府和部门扶持传统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的有关政策(请提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