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正是南宁市的汛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及相关部门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和汛期期间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及防汛抗灾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假期值班和巡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抓好门卫制度的落实。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询问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要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巡查工作,放假期间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每天要安排一名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巡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目前,南宁市盗窃发案率较高,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范,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走访友邻单位和驻地公安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学校党政一把手外出,必须按管辖权限报上级主管局领导批准。各单位必须于7月6日前,将学校值班电话及值班安排报给上级主管局,以便联络,确保信息畅通。要坚持安全工作信息月报制度。放假期间,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坚持按时报送安全工作信息月报表。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部门为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2804643、2624622,晚上值班电话:2804322。
(四)严格执行暑假禁课的有关规定。
严格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暑假期间严格执行禁课规定的通知》(南府教〔2003〕73号)文件精神。从放假之日起,一个月内全市国办、企事业办、民办全日制中小学和九年制学校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回校补课和变相补课,也不要提供场所给其他教育机构、团体或个人,用于举办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种文化补习或培训活动。在此期间,希望全体老师自觉遵守市教育局的规定,不要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也不到社会招收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有计划地安排好个人休息和业务学习,学校要大力支持教师们利用假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自主学习,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暑假期间,学校不准组织学生大规模补课或上新课,更不能强迫学生、要求学生回校上课等,严禁以补课为名变相收费。各单位要端正教育思想,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各中小学在放假前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工作和假期的安排,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指导学生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各学校应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让学生在假期得到休息,并有机会去体验社会、体验生活、体验亲情。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适当布置有意义的德育作业。书面作业的布置按原要求执行。各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推荐一批好书,号召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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