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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龙游县灵山乡灵山多金属硫铁矿区(I号矿体)工业指标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龙游县灵山乡灵山多金属硫铁矿区(I号矿体)工业指标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7〕352号)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灵山多金属硫铁矿区(I号矿体)工业指标的请示》收悉。

  根据2006年8月1日协调会上确定的“对原工业指标进行微调”的原则,你公司委托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对I号矿体采取不同工业指标进行试圈,估算资源储量,编制了《浙江省龙游县灵山多金属硫铁矿区(I号矿体)资源储量说明书》,该《说明书》经浙江新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有限公司评审通过。经研究,同意调整I号矿体的工业指标,现批复如下:

  一、矿石质量指标

  1、单一硫铁矿或以硫铁矿为主的矿体

  边界品位:S≥8%

  工业品位:S≥14%

  2、单一的或与硫铁矿同体共生的铜矿体

  边界品位:Cu≥0.3%

  工业品位:Cu≥0.5%

  3、单一的或与硫铁矿同体共生的铅锌矿体

  边界品位:Pb≥0.5%    Zn≥0.7%

  工业品位:Pb ≥0.7%    Zn≥1.0%

  4、矿石品级划分

  硫铁及铜、铅、锌矿石在资源储量估算中不分品级,但在剖面图上圈出S≥20.0%的硫铁矿体。

  二、伴生组份综合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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