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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十二)表彰奖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单位和成果。根据《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鲁政办发〔2006〕116号),省政府对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选择一批节能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弘扬。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四十三)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组织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根据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对节能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实行节奖超罚。按照《山东省省级机关节能降耗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核准发放节约奖,将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纳入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评选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四十四)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各级政府机构分期分批完成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开展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加大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力度,优选燃烧和热能供给效率高的燃气灶具,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改造,“十一五”时期实现机关食堂节气20%;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新型墙体材料,且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动公务车节油。

  (四十五)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透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四十六)切实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各级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对本地区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
  山东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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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与  │  要  求            │ 单位  │“十一五”目标 │ 2007年目标 │
│ 行业名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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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  │  22     │  4.5   │
│ 总值能耗 │                  │     │        │       │
├──────┼──────────────────┼─────┼────────┼───────┤
│ 减排SO2  │二氧化硫(SO2)总排放量削减      │  %  │  20     │  7     │
├──────┼──────────────────┼─────┼────────┼───────┤
│减排COD   │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削减     │  %  │  14.9    │  5     │
├──────┼──────────────────┼─────┼────────┼───────┤
│ 重点企业 │1000户重点企业实现节能量      │ 万吨  │        │       │
│      │                  │     │  1728    │  676    │
│ 节能量  │                  │ 标准煤 │        │       │
├──────┼──────────────────┼─────┼────────┼───────┤
│ 发电机  │                  │     │        │       │
│ 组脱硫  │脱硫发电机组投运          │ 万千瓦 │  6800    │  464    │
├──────┼──────────────────┼─────┼────────┼───────┤
│  电力  │实施“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   │ 万千瓦 │  430     │  100    │
├──────┼──────────────────┼─────┼────────┼───────┤
│  炼铁  │300立方米以下高炉          │ 万吨  │  490     │  248    │
├──────┼──────────────────┼─────┼────────┼───────┤
│  炼钢  │年产20万吨及以下的小转炉、小电炉  │ 万吨  │  791     │  371    │
├──────┼──────────────────┼─────┼────────┼───────┤
│  焦炭  │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    │ 万吨  │  480     │  60    │
├──────┼──────────────────┼─────┼────────┼───────┤
│  水泥  │等量替代机立窑水泥熟料       │ 万吨  │  4500    │  1500   │
├──────┼──────────────────┼─────┼────────┼───────┤
│  造纸  │年产5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      │ 万吨  │  27     │  27    │
├──────┼──────────────────┼─────┼────────┼───────┤
│      │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年产3万吨以下企  │     │        │       │
│  酒精  │                  │ 万吨  │  13     │  5     │
│      │业                 │     │        │       │
├──────┼──────────────────┼─────┼────────┼───────┤
│  味精  │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企业      │ 万吨  │  3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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