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
(五)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省有关救援力量等。
二、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4)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
(5)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办理市政府(或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专业组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为主负责,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
2、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为主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灾害救援组:由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为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交警等警力以及工程抢险、矿山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专家技术组:根据事故性质,由市指挥中心指定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在先前建立的专家资料库中选择并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5、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市经贸局、市交通局为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物资保障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7、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水上交通(码头渔船海难)事故的调查工作由市交通局、汕尾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为主负责。
9、善后处理组:市指挥中心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