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海外华文教育,弘扬中华文化。民族艺术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更多富于思想性、艺术性和地方性的优秀文艺作品奉献给华人华侨,重视和支持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促进华人华侨传承中华文化,保持民族特性,维系和发展与祖国(籍)的联系和交往。
4、认真做好侨务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外宣政策,以“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宣传金华、促进发展”为主题,围绕全市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针对不同国家、地区的华人华侨特点,从乡情、亲情、友情着手,广泛宣传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以及我市的发展环境和历史文化,不断扩大金华在海外的影响。积极向华人华侨广泛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宣传我国政府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立场。
五、进一步加强侨务对台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侨务对台工作是党和国家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支持华人华侨爱国友好社团和人士在海外组织各种形式的反分裂、促统一活动,并与促进华人华侨大团结相结合,进一步壮大海外“反独促统”力量。同时,要积极引导华人华侨把工作重点转到深入、细致、扎实做好亲台社团和人士的争取转化上来,利用各种渠道做好当地政要、外国友人和主流媒体的工作,争取他们对我国和平统一大业的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障新形势下侨务工作顺利开展
要把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涉侨问题,为侨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涉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协调一致、健康有序的侨务工作机制。市人大要加强涉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与侨界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市政协要加强与归侨、侨眷委员和海外侨界的联系、联谊,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作用;市外侨办要切实加强对涉侨事务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台办要认真履行涉台事务的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的职能,配合市外侨办开展海外侨务对台工作;市委统战部、市侨联要分别在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工作。
加强侨务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解决侨务工作的编制和人员配备问题,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同时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精通业务、情系侨胞、廉洁奉公的侨务干部队伍,确保新形势下侨务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