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2006〕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18日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17号)精神,设置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主管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包括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下同)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的改革。
(三)负责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定文化产业政策,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设施建设。
(四)综合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文学、电影艺术等,重点抓好各类艺术精品的创作、制作管理;管理文化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
(五)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加强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和影剧院的建设,推进保护民族民间艺术,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少儿、老年、民族文化;综合管理图书馆事业。
(六)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的行政审批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办理文化行政复议案件。
(七)综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检查、督促、组织实施文物的发掘、保护和管理,负责国家、省级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管理和选拔推荐工作,承担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的行政(行业)管理;协助市委宣传部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