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和治理整顿。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加强专项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2006-2007年: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继续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41、深化行风政风建设。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竞争力不断提升。
2006年:纠正党员干部的不廉洁行为,重点监督“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五个不准”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认真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对社团、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抓好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治理政策;继续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开展对供气、供水、公交和环卫等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工作。
2007年:建立行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完善保障
42、健全组织领导网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为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2006-2007年: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每年组织一次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结合我市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对《金华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修订、完善检查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强化责任考核;修订《金华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严格责任追究。
43、强化纪委组织协调。各级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制定具体的工作意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系统规划,周密部署。
2006-2007年:探索并制定出台市纪委协助市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意见。制定全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44、建立体系评估和逐步完善的工作机制。
2006年: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自觉地把落实惩防体系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步制订惩防体系评价标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市机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工作落实。
200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