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监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建立中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诚信档案、诚信公示制度;推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和备案制;探索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中介服务项目实行招投标委托制度,建立社会公开评议制度;构筑金华市中介执业信息平台;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增强监管合力。
2007年: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监督
17、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以一把手为重点对象,以制度监督为主要方式,以发展党内民主为根本途径,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006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发挥干部监督网络作用,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社区表现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廉报告公示制度;推行村(居)主要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完成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
2007年: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记录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市机关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18、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积极开展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视对任免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评议和监督。
2006-2007年:继续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重点项目安排情况的审查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评议工作;建立和健全跟踪监督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探索拓展运用法定手段进行监督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19、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严肃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2006-2007年:召开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联席会议制度;对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
土地管理法、
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建立行政监察机关与政府其他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合督查和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效能绩效考评机制;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选定若干重要项目开展执法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