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深化和完善厂(事)务公开制度。
2006-2007年: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办事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企事业单位厂(事)务公开制度;在国有(控股)企业建立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
11、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管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006年: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出台具体评标办法;推行限额设计制度,控制工程的静态投资;逐步建立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风险评估、预测机制。
2007年: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2、规范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进和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具体方式和方法,健全有关制度,强化后续监管。
2006年:完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和材料采购制度,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加强镇村和部门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继续抓好药品招投标工作,不断完善药品招投标工作程序,坚决纠正药品招投标中的不良行为。
2007年:进一步健全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体系,在招投标活动中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推行市场廉洁准入制度。
13、规范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规范和管理土地市场,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2006年: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矿产资源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逐步推行竞争性工业用地公开招拍挂牌出让制度;建立金华市土地供应公示制度,公示率达100%;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交易;逐步理顺土地交易中心管理体制。
2007年: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覆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的规范化、公开化水平,有效遏制土地出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4、规范和完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针对产权交易的全过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实现国有产权交易效益的最大化。
2006-2007年:规范政府公共无形资产转让(租赁)行为;进一步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制度,提高公开招标率;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健全市场竞价机制。
15、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关系,提高效率。
2006-2007年:建立多层次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资金审核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办法;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考评制度;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和网上竞价采购。
16、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制度。综合运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法纪约束等手段,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中介组织规范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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