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需要银行信贷支持项目、需要解决土地指标项目,梳理汇总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门别类提出解决建议。重大和共性问题提交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北京签约项目”的落地准备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土地指标。逐步开展面向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台州、深圳等地的投资环境推介活动,继续做好“美国·浙江周”、“德国·浙江周”有关项目工作。
(3)加快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召开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出台“工业强镇”评选办法,构筑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3、干部评议
利用媒体平台,发动群众力量,开展市区涉企服务热点(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评议活动。根据评议满意度,进行表扬、奖励或处理,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或群众意见较多的岗位处室负责人进行交流。实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一票否决”制,建立经济发展环境问责制,坚决查处各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
4、环境治理
(1)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对市区行业协会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制订出台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快组建以优势产业、新兴行业为基础的行业协会。
(2)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市场秩序。对市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全面清查,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发挥职能,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监管,严厉打击社会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定等不法行为。
(3)营造亲企、安企、护企良好环境。继续实行市领导“三联系”制度,完善政府与企业家沟通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挂牌服务制度,并为其主要负责人在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发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车辆通行证。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4)加大对优化发展环境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优化发展环境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设立市区经济发展环境“曝光台”,及时曝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考核整改阶段(2006年11月)
按照全市工业大会上提出的2006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和“两年”活动的主要工作要求,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区“两年”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进行考核验收。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或达不到有关标准的,由有关部门(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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