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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1、鼓励发达县(市)优势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产品为龙头,通过跨县(市、区)的控股、参股、收购、联合、兼并、租赁、托管、承包经营等方式,与欠发达区域企业组成企业联合体,实现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张,培育壮大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公司和企业集团。
  2、鼓励发达县(市)企业向欠发达区域推广先进、成熟技术及综合性节能降耗技术,扶持发展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技术转移项目。
  3、鼓励发达县(市)向欠发达区域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提高优良品种份额;鼓励投资合作者参与欠发达区域农业土地连片开发、经营优势高效农业示范基地;鼓励发达县(市)与欠发达区域联合组建农工商贸联合型企业,实施“种、养、加、销”一条龙开发经营,发展深加工和精细加工产品,开辟绿色食品市场。
  4、鼓励发达县(市)外贸企业赴欠发达区域开拓业务,开辟出口货源基地,发展服务贸易,增加外贸出口,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5、鼓励发达县(市)与欠发达区域开展劳务合作,支持发达乡镇与欠发达乡镇开展劳务合作结对活动。
  6、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欠发达区域要充分利用义乌、永康等县(市)的市场优势,积极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的对接,发达区域要尽可能为欠发达区域的来料加工业务提供便利。
  7、鼓励发达县(市)与欠发达区域联合开发生态农业和旅游业,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8、健全社会力量对欠发达区域实施帮扶的工作机制。
  四、因地制宜,加强结对合作和结对帮扶
  根据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对口协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达县(市)与欠发达区域的结对帮扶协作:义乌市对口协作婺城区、磐安县,东阳市对口协作磐安县,永康市对口协作武义县。
  结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互访一次,互派挂职干部5名;发达县(市)每年向欠发达区域支持开发2个以上项目,并支援50万元以上资金,专项用于帮扶欠发达区域发展公益事业。金东、兰溪、浦江等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按照各自乡镇(街道)经济实力,各安排5个发达乡镇(街道)与本县(市、区)内5个欠发达乡镇开展对口帮扶协作,发达乡镇(街道)要力所能及地帮助欠发达乡镇(街道)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发展公益事业。
  五、健全机制,强化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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