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宣传教育阵地,有一块专门的综治工作宣传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进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实现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落实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综治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综治办及其综治工作中心,要履行好牵头协调职能,加强与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的联系与衔接,建立企业与政府及社会之间的联系枢纽和互动平台。建立健全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业园区(功能区)、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和隐患,落实治安联防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动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政法、综治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指导企业搞好综治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检察、审判机关对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快诉快判,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提出司法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企业法制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计划,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活动,治理整顿经营秩序,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组织部门要帮助建立完善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企业的法人代表认识到,加强综治工作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要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综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创建平安活动,大力推进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深化推广。要选择一批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员工素质高的企业作为示范点,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点面结合,全面推进,进一步扩展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覆盖面,推动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