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造成重大信访案件,后果严重的,要按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信访工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内容,把处理信访问题和工作实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领导,不断改善信访工作条件
(十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县(市、区)、乡镇(街道)必须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进一步延伸信访工作触角,努力把工作覆盖面扩大到农村、企业、社区和重点工程,营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工作网络。要重视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重点企业三级信访工作组织建设,县(市、区)和金华开发区设信访局,没有确定为一级局的县(市、区)信访局,其正副局长按一级局职务配备,县(市、区)信访局局长兼任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乡镇(街道)设信访办;村、社区和重点企业设信访站,落实信访联络员、信访调解员、信访信息员。三级信访组织要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考核、有接待场所。要进一步整合信访工作力量和资源,县(市、区)要建立信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乡镇(街道)要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金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法、综治、司法、信访“四位一体”的综治中心建设;村、社区和重点企业的信访工作要与治安调解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切实提高基层综合化解矛盾的能力。
(十六)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要根据信访工作任务的需要,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加强到信访干部队伍中来,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鉴于我市严峻的信访形势和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需要,县(市、区)信访局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人口多或信访工作任务重的县(市、区)要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信访干部,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信访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既要对信访干部严格要求,又要对信访干部悉心爱护,加大信访干部的交流力度,保持信访部门的生机与活力。要加强各级机关部门依法处访的能力建设,使做好信访工作成为各级机关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成为机关干部的一项基本功,通过做好信访工作来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信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转变作风,改进方法,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尽心尽职地做好信访工作。要继续实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担任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部门顶岗锻炼,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