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全面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邀请省爱卫会领导进行调研指导,根据调研意见,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2006年11月16日-12月30日)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检查。
四、主要内容
主要进行12个方面的集中整治。
(一)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
工作要求:组织制度健全,有专职保洁人员;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做到无卫生死角,无暴露积存垃圾,无露天粪坑,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乱堆乱放;取缔各类废品收购站,规范城乡结合部临时集贸摊点。
(二)背街小巷整治
责任单位: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
工作要求: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整治。道路平整,无沉陷;路灯覆盖率达到100%;排水畅通,道路无积水,窨井盖完好率达到100%;坚持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政基础设施完好,花草、树木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三)建筑工地和闲置地块整治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
工作要求:文明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2米,临街工程外墙墙面必须写文明标语;围墙外做到无建筑垃圾,不堆放建筑材料;进出路口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要冲洗;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
(四)街景市容整治
责任单位: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建设局、金华电业局、市公安局
工作要求:达到“净、绿、亮、美、畅、新”标准。道路整洁,路面平整;市容设施完善,无破损、残缺,清洁卫生;大街小巷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沿街无残墙断壁、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挂衣物、无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广告、门牌、匾额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
(五)城市“牛皮癣”清理
责任单位: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