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争创具有竞争力的出口品牌。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及专利申请。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延伸。鼓励品牌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力争创建国际品牌。
(九)提升专业市场品牌。引进品牌企业进场经营,提高市场商品质量和品牌效应。重点培育扶持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浙中粮油交易中心、浙中建材市场、浙中家居市场、义乌农贸城、磐安浙八味市场等一批规模大、影响力强的特色专业市场品牌,引导专业市场进行服务商标的注册、管理和保护,规范品牌经营的竞争环境,提高市场的品牌信誉度,实现商品品牌与市场品牌互促共进。
(十)保护“老字号”和知名商号品牌。鼓励老字号企业申报知名商号,引导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运用企业商号权进行资产运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商号权的无形资产。加强对老字号、知名商号企业商标、商号资产的保护和运用,鼓励企业商号、商标一体化,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积极争创传统特色品牌产品。
四、完善“品牌金华”建设的政策措施
(十一)引导企业注册和规范使用商标、商号。鼓励无注册商标企业积极注册商标,指导品牌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有条件的地区给予注册商标一定的经费补助;支持和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按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品牌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计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社会责任等体系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对组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对争取将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本企业并带动产业升级的企业,以及对取得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的承建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重视企业品牌经营人才建设,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品牌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高级人才。鼓励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组织开展品牌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经营水平。鼓励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生产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虚拟经营、委托加工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品牌大企业,努力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品牌企业。
(十三)完善品牌建设奖励政策。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品牌战略实施,对市区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100万元奖励;对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产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金华市“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产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各种区域品牌基地称号的,给予组织申报单位一次性奖励。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支持品牌建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