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4月21日,实施日期:2008年4月21日)废止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2006〕21号 2006年11月22日)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增强我市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品牌金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品牌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文化层次乃至整体素质的综合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战略部署,金华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了打造“品牌金华”的工作目标。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现。但是面对当前市场竞争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我市品牌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充分发挥我市区域经济的特色和优势,着力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区域综合实力,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目标
(二)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总体目标。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国内外著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努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使品牌经济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推进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全面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具体目标。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力争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中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金华品牌,着力培育一定数量的优势品牌,努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到2010年,我市初步形成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品牌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品牌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