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建设和谐文化、促进乡风文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7〕6号)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我市如火如荼展开,迫切需要大力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市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农村开展“建设和谐文化、促进乡风文明”主题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又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条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文化源泉和精神动力。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有和谐的文化来引领来支撑。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为农村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增强。同时,在当前农村,无论是生产力还是人民的生活水平,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事业的发展,都远远落后于城市,错综复杂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也主要集中在农村。农村的文明程度,农村的和谐社会建设,直接影响到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市的和谐,就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清形势,落实措施,以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为抓手,着力促进乡风文明,推动和谐农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的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文化、促进乡风文明”这一主题,采取城乡联动的形式,整合社会资源,将教育、活动、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服务“三农”,大力推进我市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
主题教育活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