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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19、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用于“三农”的新增贷款总量要比上年有明显增加。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继续开展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农房参保面达到80%以上。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20、加强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三农”工作,县(市、区)主要领导把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乡镇党委政府集中精力抓新农村建设。县级党委班子中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要对县、乡两级新上任的分管领导普遍进行一次轮训。要充分发挥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完善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都要强化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和服务“三农”的职能,自觉促进有关工作向农村延伸。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服务年”活动,继续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党政班子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对新农村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1、深化农村改革。把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放在转变乡镇职能上,健全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健全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乡级财政管理体制。制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带动力。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引导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防止反弹。清理核实乡村债务,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
  2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人工程”,发挥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积极探索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做好创业承诺的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为村级换届做好组织准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规民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结合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和完善专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制度。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力争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全市建立远程教育终点站站数达到5000个,覆盖大多数行政村。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审计,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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