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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2007〕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浙委〔2007〕39号)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年”和“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实行统筹兼顾,不断巩固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成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转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形成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从而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着眼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
  二、重点内容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浙委〔2007〕51号)精神,围绕“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和“工业强市”的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不愿学、不善学,理性思维不强和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部门、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低下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和一些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各行其是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荣辱不分、情趣低级,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问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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