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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县(市、区)领导班子中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建立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形势分析会制度。结合对领导班子建设的分析,有重点地对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状况进行分析,针对不同阶段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21)组织开展一次班子民主议事决策机制的落实情况检查。
  (22)对县(市、区)干部任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县(市、区)党委要将干部任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各县(市、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一次专门的检查。配合和协助省委组织部在永康市搞好“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工作。
  8、召开领导干部“树新形象、创新业绩”座谈会(5-7月)
  (23)组织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召开“树新形象、创新业绩”座谈会。“七一”前后,邀请10名左右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参加。
  (24)在金华电视台开办对话节目“县、乡党委书记形象谈”,请若干名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与群众代表面对面交流。
  三、组织领导
  “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在市委领导下,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进行。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是责任主体,书记对主题实践活动负总责。
  1、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党委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07〕14号)及本意见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对本地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情况作一次认真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要求高、措施实。制订的方案要体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抓县市、带乡镇”的要求,努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将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2、把握基本要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要立足实效,解决问题,重在实践,重在群众满意,通过转变作风树立新形象,通过推进科学发展创造新业绩;二要重抓本级、带动下级,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好头、作好表率,着力抓好本级班子的自身建设,为下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三要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坚持面上提出的普遍性要求与全市统一开展的若干活动相结合,注重主题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四要探索创新、形成特色,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保证活动有效扎实推进。
  3、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就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开展交流研讨,开辟专栏,发表评论,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优秀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各级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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