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有一套能切实保证文化活动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
9、有专门记录文化活动有关情况的档案。
二、中心镇文化建设标准
1、镇综合文化站必须有独立的文化活动楼,室内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置图书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教育培训室、排练室、“共享工程”数字阅览室、影视放映室等,并配有必备设施;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藏书总量达到乡镇所在地人口人均一册以上,年购买新书300册以上,年订购报刊、杂志不少于50种。因地制宜建好用好影剧院(场)。80%左右的行政村和社区建成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
2、室外文体娱乐活动场地1200平方米以上,有篮球(排球、气排球等)球场和一套以上的健身路径(10件器材以上),并建有文化休闲广场(公园)、舞台(戏台)等,以供农民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
3、有5个以上宣传窗和10块以上黑板报,宣传窗年更换内容8期以上,每年刊出黑板报12期以上。
4、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广播音响覆盖率达到100%,建有广播室,每天定时播音,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传播信息的作用。
5、有一名专职文化管理人员, 有活动正常、人员稳定的乡(镇、街道)文体活动队伍5支以上,每年对村级宣传文化员轮训1次。
6、每年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体活动6次以上,其中辖区行政村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各2次以上。文体活动队伍每年活动不少于6次。农民自办文化活跃,社会办文化氛围浓厚。
7、理论教育培训阵地要以镇党校、成人学校、农民学校等为主体,每年办班不少于24期,全年实际办班天数在30天以上。
8、有一套能切实保证文化活动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
9、有专门记录文化活动有关情况的档案。
附2:
金华市行政村文化建设标准
行政村(含近年撤村建居的社区)分一类村和二类村,一类村为人均收入达6000元以上或者人口达800人以上的村,其余的村为二类村。
一、二类村文化建设标准
1、室内文体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设置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电视录像、图书阅览、老年活动等不少于三项内容的活动室,并配有必备设施。
2、室外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场地,以供村民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