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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市委办〔2007〕36号 2007年4月9日)


  农村文化建设是繁荣农村文化,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造就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基础工程,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为建设农村和谐文化,促进乡风文明,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在全市农村全面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和文化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文化发展环境,推进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注重实效原则。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遵循“整体规划,适度超前,相对集中,量力而行”的方针,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群众急需的文体基础设施,开展一些符合当地群众兴趣、便于群众参与的文化活动,使广大群众参与到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活动上来。
  2、分类实施、全面推开、逐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全市各村镇的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分类分步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要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在条件成熟的村镇优先进行,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争取通过4年努力,全市85%的村镇完成文化建设工程任务,其他村镇的文化建设水平也有明显提高。
  3、阵地、队伍、活动并重原则。在本轮达标建设活动中,要做到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和文化活动开展一起抓,软件和硬件一起上,齐头并进,整体推进。
  4、政府引导、村镇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是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宣传发动、规划建设、队伍培养、活动开展等各项工作,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的热潮中来,特别是要发挥我市民营企业发达的优势,鼓励其积极投身农村文化建设。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文化建设工作作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引导、督促考核。同时,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工青妇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人员、资金、技术优势,以城带乡,以强辅弱,共同做好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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