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
29、认真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安排好经济发展必需的土地资源。扩大黄土丘陵综合开发试点,继续做好土地整理和造田造地工作,建成标准农田20.45万亩。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和闲置土地处理力度,改进经营性土地出让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亩产效益评价机制,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将土地资源供给向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外商投资项目以及成长型企业倾斜,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交易中心),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30、继续发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本地金融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民间资本,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做好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优化信贷结构,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全市金融机构全年新增贷款200亿元,力争220亿元;其中市区全年新增贷款35亿元,力争40亿元。小企业贷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其他资产业务,小企业贷款比重有明显上升。
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
31、加快电网建设,完成电网建设投资8亿元,争取建设500千伏兰溪输变电工程,形成适度超前的电力网架。继续做好电力合理调配和有序用电工作,实现供电量173亿千瓦时,增长13.72%,力争达到15%,供电可靠率99.71%。
责任单位:金华电业局、市经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安全监管局
32、进一步盘活政府性资源,努力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加大力度拓宽政府公共资源收益管理范围,加大力度推进公共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完善政府性资源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3、积极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进一步落实扶持中心镇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突出重点、梯次发展的原则,加快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中心镇。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中心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修编工作,逐步完善中心镇的功能布局,加快推进中心镇水、电、路、文化、教育、卫生以及商娱、环卫等设施建设,增强中心镇集聚带动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4、深入实施“山海协作”、“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等工程,做好下山脱贫工作,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全市培训山海协作来料加工经纪人300名;完成4000名山区农民下山脱贫。
责任单位:市协作办、市委农办(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5、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帮扶力度,完善社区就业服务。市区新增城镇就业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5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5万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
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经委
36、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工作,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4万人、6万人、29万人,市区新增1.2万人、8000人、5万人。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开。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
37、进一步做好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工作,逐步提高救助和保障水平,扩大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面,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80%以上,完成10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年内完成福利院建设并搬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援助案件总量比上年增长10%以上,力争突破2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