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2007〕42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有关单位:
现将《金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三日
金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和网络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改建、扩建和增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处以上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发挥它的带动作用,改建、扩建和增设一批市、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形成覆盖城乡的基地网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精神,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不断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和教育效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团市委
二、建设一批功能齐全、内容充实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市、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要设立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今年每个县(市、区)要在行政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校外兴趣爱好活动室60个;对被挤占、挪用、租借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场地要进行清理整顿,限期退还。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按照“统一形象、统一配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
牵头单位: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