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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03省道金衢路路口地段等22个路段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义乌市稠城街道等35个乡镇(街道)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客运企业及金华中宇货联运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等15家重点危化物品运输企业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企业。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对照整治要求,逐一分解任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交通安全负总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因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在10月底前完成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的整治及自查初验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企业的整治及自查初验工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附件:1、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及整治要求
  2、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名单及整治要求
  3、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危化物品运输企业名单及整治要求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及整治要求

  一、婺城区(共3处)
  (一)市区迎宾大道与二环北路十字路口地段
  整治要求:离路口500米东西向道路上安设暴闪灯;过暴闪灯离路口200米处设四道减速震荡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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