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防检并重,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汕尾市动物防疫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汕府办[2001]47号)和《汕尾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有关规定,市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落实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经综合考评和具体评分,考核结果,陆河县人民政府获得优秀等次,其他各单位为合格。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陆河县委县政府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十分重视,责任落实,投入加大,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网络和队伍,促进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考核,评为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优秀奖牌。
二、市城区、海丰县、华侨管理区、红海湾开发区和陆丰市等五个单位,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中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分达到合格等次。
三、通过考核有一些单位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一些乡镇政府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时热时冷、上热下冷的现象;二是有的地方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三是动物免疫密度尤其是强制免疫密度尚未达到上级的要求;四是部分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体制不健全,人员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被评为合格的单位要正视存在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扎实工作,尽快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为全面提高我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的水平而努力。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六月七日
附:
汕尾市2005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年度考核分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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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市城区 │ 陆丰市 │ 海丰县 │ 陆河县 │红海湾开发│华侨管理区│
│ │ │ │ │ │ 区 │ │
├─────┼─────┼─────┼─────┼─────┼─────┼─────┤
│重大动物疫│ 20.0 │ 18.0 │ 20.5 │ 20.5 │ 16.0 │ 19.0 │
│病防制工作│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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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免疫工│ 23.5 │ 19.0 │ 22.0 │ 27.0 │ 27.0 │ 26.0 │
│ 作 │ │ │ │ │ │ │
├─────┼─────┼─────┼─────┼─────┼─────┼─────┤
│畜禽因病死│ 3.0 │ 2.5 │ 3.0 │ 3.0 │ 3.0 │ 3.0 │
├─────┼─────┼─────┼─────┼─────┼─────┼─────┤
│动物检疫工│ 17.0 │ 14.0 │ 15.0 │ 16.5 │ 15.0 │ 13.5 │
│ 作 │ │ │ │ │ │ │
├─────┼─────┼─────┼─────┼─────┼─────┼─────┤
│资料报送情│ 6.0 │ 6.0 │ 6.0 │ 6.0 │ 5.0 │ 5.0 │
│ 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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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 9.5 │ 10.0 │ 10.0 │ 10.0 │ 10.0 │ 9.5 │
│ 督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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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网络考│ 6.0 │ 7.5 │ 8.0 │ 7.5 │ 4.0 │ 5.0 │
│ 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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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分 │ 85.0 │ 77.0 │ 84.5 │ 90.5 │ 80.0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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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 次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