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指导、组织开展水事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纠纷所在地人民政府有效应对水事纠纷。
(2)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决策。
(3)督促、检查应急处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汇集上报水事纠纷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新闻宣传工作。
(5)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市应急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6)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常态下的职责:
(1)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兄弟市水利局等建立联系机制,收集、分析、研究有关水事纠纷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预案建议。
(2)组织修订和完善预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3)调查研究水事纠纷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全市水事纠纷的应急机制。
(4)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事纠纷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5)负责对全市制定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
2、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水利局、武警市支队等有关单位及纠纷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纠纷发生地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3、纠纷调处组
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及纠纷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水事纠纷双方的协调工作,确保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协调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4、医疗卫生组
由市卫生局等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根据需要向纠纷所在地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5、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水利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解决水事纠纷相关水利工程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