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水事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水事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金华市水事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目录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工作原则
(四)适用范围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三 水事纠纷分级
(一)重大水事纠纷(Ⅰ级)
(二)较大水事纠纷(Ⅱ级)
(三)一般水事纠纷(Ⅲ级)
四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监测预警
(二)信息报送
五 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二)分级响应
(三)处置程序与指挥协调
(四)纠纷处理
(五)应急结束
六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二)调查评估
(三)信息发布
七 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二)资金保障
(三)治安维护
(四)医疗卫生保障
八 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演练
九 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管理与更新
(三)实施时间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和化解水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事纠纷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正常水事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