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政授权支付程序。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用款额度和单位可用资金余额,预算单位通过网络向市财政国库支付局提出支付申请,打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提供支付明细清单及原始凭证和支付依据,向市财政国库支付局统一结算,退回原始凭证,代理银行根据市财政国库支付局确认后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单位结存资金专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四)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平台,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会计主体。
进一步深化核算中心改革模式,与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相衔接,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预算单位不得随意执行会计制度;完善网上核算功能,统一会计核算软件,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平台;会计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强化预算单位的会计意识,分清预算单位的会计职责,提高预算单位的理财能力。
1、按预算单位性质选用会计制度。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选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他事业单位选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选用其他会计制度必须有充足的依据。
2、按统分结合原则设置会计科目。1-6级会计科目由市财政国库支付局根据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政局的具体要求设置,7-9级科目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情况于每年12月份科学合理地设置。
3、资金支付后,预算单位及时将支付信息生成会计凭证并登账。每月4日前,要将上月会计凭证进行稽核登账,并产生上月会计报表,报送市财政局。
4、对财务人员年龄大且规模小(暂定工作人员3人以下)的预算单位和学会、工会等社团组织实行代理记账,由预算单位设置一名财务联系人。预算单位通过人工票据传递申请支付,由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代理录入支付申请业务,审核后办理相关支付业务。同时由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代理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事项,并将预算单位的会计资料整理成册后按年交给预算单位、社团自行保管,方便预算单位财务查询和审计。社团组织因未纳入预算管理,所有资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四、配套措施
1、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按标准型、结算型和代理型三种模式修改完善支付流程,强化资金清算、自动对账功能,规范财政国库支付局内部审核流程,开发多家代理银行标准接口。
2、做好分期分批的培训工作。由市财政局对现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