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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诗词楹联文化城市活动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诗词楹联文化城市活动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广大干部群众文化素养,扩大金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文化大市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诗词楹联文化城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的部署,以诗词、楹联为载体,以弘扬八婺文化和“金华精神”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通过组织开展诗词楹联文化城市的创建,积极推广诗词楹联文化,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和城市品位,加快推进文化大市和和谐金华建设。
  二、创建目标
  自2006年起,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实现金华市“诗词之市”、“楹联之市”创建目标。
  三、主要任务
  1、建立诗词楹联组织。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诗词楹联组织,目前尚无诗词楹联组织的,要求在2006年底前建立。
  2、加强城市诗联文化建设。各地在城市功能布局和规划建设中,应注重城市文化内涵建设,融入诗联文化理念,规范设置建筑和旅游景点诗联,提高城市品位和档次。金华市区重点要筹建一处金华诗词楹联碑林,建设一条“楹联街”,在部分交通要道口和主要市场设置大型楹联,组织对风景名胜区存在的错病联进行纠改,规范旅游景点诗碑楹联建设。
  3、推进诗词楹联进校园。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诗词楹联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教师校本培训、学生综合实践教学的内容,积极组建校园诗联组织或兴趣小组,开展诗联专业知识教育,进行诗联创作,培养诗联人才。创建一批诗词楹联文化特色学校或诗联进校园特色示范点。
  四、主要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诗词楹联文化城市活动顺利开展,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诗词楹联文化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部门配合,协同创建。各县(市、区)政府及宣传、文化、规划、建设、教育、财政、旅游、交通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各级诗词楹联组织要围绕创建诗词楹联文化城市的目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指导,培育新人,壮大诗词楹联队伍,普及诗词楹联知识,引导会员创作出更多诗词楹联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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