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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宣传、卫生、计生、妇联、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类农业科技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中,安排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
  3.加强部门单位和校园宣传教育。各级机关、单位要在工作场所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开展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部、党校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并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宣讲团,开展对基层干部的艾滋病培训工作。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纳入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相关知识的专题教育。有关培训机构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求职人员免费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教育部门要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普通中学、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学校要开设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课。高等学校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在校园内外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共青团要组织青年学生参加社会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卫生、妇联、计生等部门要利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和产前检查、婚前咨询等,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宣传。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出国劳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安、司法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
  (二)大力推广和实施有效干预措施。
  1.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流动人口、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设置安全套销售点或自动售套机,并加强监管。
  2.开展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文化、计生、公安等部门配合,建立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专业队伍,制订干预工作方案,通过同伴教育、“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吸毒人员、监管人员等高危人群开展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公安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戒毒人员,积极推行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设立清洁针具交换服务点。
  3.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及疾病预防控制三级网络的作用,建立有效、可行、便捷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服务模式。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免费提供阻断、随访、营养、产前指导等相关咨询和检测服务,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提供免费抗逆转录病毒药品。积极倡导并指导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对婴儿进行人工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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