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二)重大事件(Ⅱ级)
(三)较大事件(Ⅲ级)
(四)一般事件(Ⅳ级)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救援领导机构及职责
(二)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三)救援执行机构及职责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二)现场救援及指挥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五)应急响应终止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统保障
(二)急救机构保障
(三)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保障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保障
(五)物资储备保障
(六)经费保障
(七)交通运输保障
(八)其他保障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
(二)培训
(三)演习
七、附则
(一)方案管理
(二)方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各级卫生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