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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和市区周边山地造林绿化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和市区周边山地造林绿化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6]9号)


市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汕尾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和市区周边山地造林绿化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汕尾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和市区周边山地造林绿化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的战略目标,为构建和谐汕尾、绿色汕尾,进一步加快市区周边山地造林绿化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与规划
  市区周边林业用地30700亩,其中宜林荒山14300亩,疏残林4500亩(主要是海汕公路、汕马公路两侧各一公里可视范围内山地和市区对面海山地),计划用2年时间进一步绿化、美化。为加快工程进度,决定将该造林绿化工程分为两部分,由市和城区各负责一半(市和城区各负责7150亩荒山造林,2250亩补植套种以及对全部新造林的抚育),市负责实施的荒山造林地点主要分布在汕马公路两侧的香洲梧桐村至西洋哨所一带2650亩(其中2000亩由市直和驻汕尾单位义务植树完成)、马宫金町村1500亩、深汕高速公路长沙湾出入口周围3000亩,补植套种地点主要分布在市区对面海2250亩;城区负责实施的荒山造林地点主要分布在职业技术学院后山至铜顶天山一带山地4650亩,市区对面海1500亩,补植套种地点主要分布在海汕公路西侧的铜顶天山至大鹏山一带2250亩。
  二、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整个造林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406.6万元,市和城区分别投资203.3万元。市负责部分除市直和驻汕尾单位义务植树所分任务外,仍需市财政投资163.3万元,具体分为:荒山造林5150亩,每亩100株,每株2元(其中打穴0.9元、苗木0.3元、基肥0.5、回土0.1元、栽植0.2元),每亩200元,需投资103万元;补植套种2250亩,每亩40株,每株2元,每亩80元,需投资18万元;抚育9400亩,每亩45元,需投资423万元;所需资金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分两年完成,2006年完成荒山造林和补植套种,需投资121万元,2007年完成抚育,需投资42.3万元。
  三、任务分工与时间要求
  根据《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十八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外,都应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分地段给各单位植树,各单位应包种、包管、包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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