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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商引资责任制中期考核情况的通报

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商引资责任制中期考核情况的通报
(汕委办[2006]21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方位、多渠道招商引资工作局面,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从2004年开始至2006年底,对市几套班子领导和市直单位实行招商引资责任制,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考核。现将中期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招商引资责任制的若干规定》 (汕委[2004]26号)文件精神,应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的单位88个,市领导成员36人,其中列入考核的市委、市政府领导17人、一类责任单位23个、二类责任单位31个。至目前为止,已有18位领导和54个单位共引进投资项目102个,其中外资项目65个,内资项目37个;已审批项目(包括在建和投产项目)66个,其中:外资项目41个,内资项目25个,正在办理或洽谈项目36个,其中:外资项目24个,内资项目12个。已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有10位领导和9个单位;至今尚无引进和洽谈项目的应考核单位3个。
  二、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任务的领导有10位:
  戎铁文、王蒙徽、彭洪辉、邬公权、莫英群、林如鑫、卓志强、王世顶、卢文辉、陈样新。
  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任务的单位有9个,具体是: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驻穗办、市人口和计生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
  三、成功引进项目在市区落户的5位领导和5个单位。
  戎铁文、王蒙徽、彭洪辉、卢文辉、陈样新。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驻穗办。
  四、对一年来招商引资实绩为零的应考核单位3个:
  市驻深办、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市残联。
  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成功引进项目在市区落户的5个单位和5名领导予以通报表彰,并予以补助招商引资经费8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戎铁文、王蒙徽等二位同志的招商引资补助经费不作安排);对一年来招商引资实绩为零的应考核单位予以提醒注意。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市领导和市直责任单位,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扩大成果,为我市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对正在完成引资责任任务和还没落实招商项目的市领导和市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力度,争取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对提醒注意的单位,应急起直追,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确保招商引资责任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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