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所称的农作物生物灾害是指: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的大面积暴发和流行;危害农作物的检疫性病、虫、植物及农业部、省政府公布的外来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其它突发性病虫害的暴发和流行。
(三)灾害级别
根据农作物生物灾害发生的种类、范围、危害程度等分为I、II、Ⅲ三级。
1.I级农作物生物灾害
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省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具有蔓延趋势,控制难度较大的;发现从国外、省外传入我省或我省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极大、特别危险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2.II级农作物生物灾害
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市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具有蔓延趋势,控制难度较大的;发现从市外传入我市或我市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和非检疫性外来有害生物,其风险评估综合评价风险极大、特别危险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3.Ⅲ级农作物生物灾害
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一个县(市、区)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具有蔓延趋势,控制难度较大的;发现从市外传入我市或我市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和非检疫性外来有害生物,其风险评估综合评价风险较大、高度危险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四)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果断处置、规范有序的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限度,防止灾害发生和蔓延,减少灾害损失。
二、组织管理
(一)决策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机构,对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金华市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全市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协调、督促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供销社、工商局,金华海关,市气象局、邮政局,铁路金华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制订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预防、控制和处置的技术方案;组织并检查、督促和指导农作物生物灾害封锁、扑灭和预防控制的实施;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农作物生物疫情实施封锁和解除封锁等建议;按规定确认农作物生物疫情,并向市政府、省农业厅报告,经授权后发布农作物生物疫情信息;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对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补偿等费用和灾情损失的评估;提出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储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