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6〕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金华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 则
(一)目的与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灾害级别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决策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
(二)日常管理机构
(三)技术咨询机构(专家组)
(四)应急处置机构
三、灾情确认、报告和前期处置
(一)农作物有害生物的诊断确认
(二)灾害确认
(三)灾害报告
(四)灾害评估和前期处置
四、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
(二)I级响应与处置程序
(三)II级响应与处置程序
(四)Ⅲ级响应与处置程序
(五)结束响应
五、保障
(一)组织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三)经费保障
六、后期处置
(一)社会救助
(二)善后处理
七、管理与更新
八、附则
一、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农作物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有害生物危害和农业生产损失,保护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活动,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