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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教育强市建设与“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教育是文化传播的载体和依托,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厚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动力,是建设文化大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努力实施金华教育品牌战略,推行为学习服务的新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教育强市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遵循教育让人民满意的基本宗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科学发展推进和谐教育,完善浙中城市群教育服务功能,构建与金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中期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2.总体目标:到201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9%以上,小学、初中普及率和巩固率保持在100%和99%以上。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升高中比例达到95%以上,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70%以上高中学校达到省级重点标准。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规模比例保持1:1。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城市社区教育普及面达到90%,农村达到60%以上。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教育强县(市、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3.努力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以发展农村教育为重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市小学、初中的普及率和巩固率保持在100%和99%以上。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与学前三年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主要措施:
  --努力夯实学前三年教育。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联办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分别建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0所、市级100所,各乡镇办好1所市级示范性标准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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