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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区迎新春市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3、清理取缔各种乱占道的摊档、铺面、车辆维修点、柴汽油代销点、桌球床、流动摊点、早夜市摊档经营等。要还路于民,商户进入市场、门市经营,恢复骑楼走廊通道;马路、公地无占用经商、堆放杂物;户外广告、布标彩旗无乱设置、张挂;海报街招无乱张贴;早市、夜市摊档收市后应维护卫生整洁。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牵头组织,市工商、消防、城管监察大队、规划监察大队、市区交警大队、城区政府、城区工商分局、市区市容卫生监察队等配合。
  4、清理整顿市区汕尾大道、通航路、海滨大道、香洲西路、红海路等主要路段两侧洗车场、车辆维修店,确保市政道路人行道不受损坏和污染。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城管以及市区交警大队等配合。
  5、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要求东渔市场、荣泰市场、百汇市场、凤苑市场、东辉市场、永昌市场、奎山经贸市场、奎山市场、新楼市场、新兴市场、后径批发市场等外围无占道、占路摆卖现象。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市物业管理总站、城区政府、城区工商分局、市公安巡警支队、市容卫生监察队、市城管大队等配合。
  6、拆除各种违章建构筑物。要求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包括港区)违章建构筑物、临时搭建构筑物(包括不符合规范要求自行设置的雨蓬、太阳遮、占地围栏、屋寮等)全面进行清理拆除;市政配套设施完好。此项工作由市城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市规划监察队、市城管大队、汕尾港监、市政维修公司等配合。
  7、环境清洁卫生。要求市区垃圾日清日洁,无卫生死角。活动期间,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垃圾、杂物、淤泥等应及时清运干净;无乱倒、乱排污水现象。此项工作由市城区政府牵头组织,市爱卫办、卫生局、环保局、防疫站、城区环卫局落实。
  8、认真做好市区亮化工作。市及城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宾馆、酒楼、商铺等要搞好灯饰、张灯结彩;市区主干道、居民密集区所有路灯、灯饰要确保正常亮起来,其中:从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晚上6时起要保证通宵亮化,以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气氛,让广大群众欢度佳节。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牵头组织,市路灯所、市供电局、城区政府等配合。
  9、搞好市区绿化工作。要求市区公共绿地无被占用,已种树木、花草及时养护;花木不整齐、杂草丛生的现象得到修培、清除。重点抓好市区汕尾大道、海滨大道、通航路、香洲西路、通港路、公园路等两侧绿地种植、补植工作。由市园林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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