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重点综合整治责任地段为:汕尾大道、海滨大道、滨湖大道、通航路、文明路、海边街、海宁路、城南路、通港路、四马路、红海路、香城路、公园路。具体划分两个综合整治责任区,由市城管办和市工商局分别负责一个责任区。
(一)市城管办责任区综合整治包干路段为:1、海滨大道:海滨广场一全民健身广场;2、汕尾大道:遮浪路口一海滨广场;3、通航路:通航路口一下洋桥;4、香城路:城内圆盘一全民健身广场;5、公园路:金叶路口一市旅游局一城内路园盘;6、莲塘路:市政府广场路口一文德路。
(二)市工商局责任区综合整治包干路段为:1、文明路:慈云山公园路口一海边街;2、海宁路:汕尾大道路口一新地水厂;3、城南路:通航路口一城内路园盘;4、通港路:通航路口一奎山公园路口;5、四马路:通港路口一市财政局一东辉市场;6、红海路:美丽华路口一市旅游局路口。
四、具体安排
(一)市城区政府及其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落实辖区内市区二十米以下路段的门前“三包”、商户人室经营等整治工作,对影响城市容貌的“脏、乱、差”现象,认真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具体路段包括“二马路、三马路、友谊路、海边街、大马路、广场路、联兴街、成兴街、打铁街、工联街、麻皮街、凤照街、新城路、城内路、渔村路、春晖路等,以及除市区5米路道以下的各街道、居民小区所属的街巷。
(二)抓紧市区第二批园林东街等13条泥土路的改造建设及第一批泥土路的扫尾工作。城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第七十七期工作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实行科学施工,保质保量在春节前竣工使用。此项工作由城区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市规划、建设、城管、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配合。
(三)有关职能部门具体整治任务及标准
1、为进一步巩固(9+2)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往年迎春花市管理混乱的现象,今年决定由政府指令主管部门举办2006年迎春花市,对花市进行统一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举办,市工商、税务、公安、城区政府等有关部门认真配合,把2006年迎春花市办好。
2、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整治交通运输秩序。市区各主要路口的交通信号指示灯、标志等要加强检查和维护;主干道斑马线和交通护栏要加紧刷新;市区营业性车辆应进站、场候停车;严禁各种无牌证车辆上路营运,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未经批准禁止将车辆停放在酒楼、饭店、办公楼的门口、公共通道、慢车道、人行道。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牵头组织,市建设、交通、城管监察大队、汽运总公司、市区交警大队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