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2006年汕尾市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精神,市政府组织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简称“市考核组”)于2006年12月26日至28日分别对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政府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基本情况
从市考核组的考核情况看,各县(市、区)政府对打假工作都较为重视,组织、协调、领导工作也基本到位,能按上级的部署深入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假工作,积极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1、各县(市、区)政府都制定了《打假工作责任制规定》,明确了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打假责任;2、各县(市)政府都由政府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打假工作,成立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打假工作会议,部署打假工作,制定了年度《打假工作方案》;3、各县(市)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打假责任书》,海丰县各乡镇还与各村(居)签订了《打假责任书》,把打假责任延伸到村(居),层层落实打假责任。4、各县(市)政府都制定了《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和《打假工作联络员制度》,各乡镇成立了打假协调机构和指定了打假工作联络员,海丰县各村(居)率先成立了打假协调机构和指定了打假工作联络员。5、各县(市)政府打假经费基本上落实到位,在当地政府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打假办和主要打假职能部门的打假经费,推进了打假工作的发展。从考核的情况看,2006年海丰县政府拨给打假办的打假经费20万元,陆丰市政府拨给打假办的打假经费14.5万元,陆河县政府拨给打假办的打假经费是1.5万元。6、打假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打假行动。各打假职能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在打假办的组织、协调下,按照《打假工作方案》和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门积极开展打假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药监、烟草等部门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市、区)政府在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方面也分别存在不同的问题,主要有:1、各县(市)村(居)尚未制《打假责任制规定》和《打假工作联络员制度》,《打假责任书》的签订尚未完全覆盖各村(居)甚至到个人,村(居)打假协调机构尚未完全建立。2、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各部门对案件的办理出现“行政处罚多,刑事追究少”,打假责任制的落实有待加强。3、除了陆丰市东海镇金驿市场的管理较为规范,市场制度的建设较为完善外,其他专业市场或综合的管理仍不规范,市场制度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4、打假的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各级政府对打假的宣传力度不够,打假办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还须进一步发挥,农村、街道的打假存在盲区盲点。5、执法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6、打假办的经费、设备、人员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