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院、站、所”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人字[2006]287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院、站、所”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滁州市卫生局2006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院、站、所”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卫生系统机关,基层院、站、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创建人民满意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服务态度,密切医患关系,塑造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的意见》(滁政[2006]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现就全市卫生系统《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院、站、所”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风建设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层院、站、所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不断增强广大卫生医务人员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全市卫生系统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努力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院、站、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系统创建领导组:
组 长:董一平
副组长:徐玉林许同亚 吕晓明
成 员:陈斌 许理峰 宋友林 方晓月 吴新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陈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创建活动范围:
全市卫生系统院、站、所。
四、创建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基层院、站、所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以及基层院、站、所规范化建设。
(二)继续加强行业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卫生系统效能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绩效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项便民措施。